山东成人高考录取加分政策有哪些,山东省的成人高考录取加分政策包括社会实践、民办教育机构或行业单位的培训、职业认证等。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查看有关详细规定。
1、就读自考专业的优秀学习成绩加分。
对于每学期,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53学分以上的自考生,可按每学期申请加分的正常学分记3分。
达到80学分以上的自考生,可分别按超过60、80、97、114及133学分的比例按学分记加分,及格课程总学分超过188学分者,可以按每学期申请加分的总学分的一定比例取得加10分。
2、脱产学习成绩加分。
采取脱产形式学习的自考生,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53学分以上者,可按每次在校学习时长及及格课程总学分比例分别计算。
及格课程总学分达到80学分及188学分以上者,可按每次学习时长及每次脱产所学课程的课程学分的比例分别分计算。
3、教师证书加分。
具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所颁发的优秀教师证书及以上者,按照不超过15年有效期内“教特级教师”加10分、“优秀教师”加8分、“高级教师”加6分、“研究员”加4分及“讲师”加2分的要求,以其实际获得的职称为准。
4、现役军人报考加分。
现任现役军人在参加成考报名者可按毕业资历和学习情况计算报考加分,无偿服兵役的报考加分7分。
5、地震灾区劳模加分。
全国地震灾区劳模证书获得者,拥有3年内有效期的可加5分,以上3年期满有效证书获得者,可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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