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学院是有法学专业的。
法学:法学、知识产权、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社会工作、公安学、司法技术、刑事科学技术等。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由新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校长杨承宗先生任首任校长,创办伊始即实行本科招生。
学校实行的“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办学模式,是引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大创举,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与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为合肥学院。2018年,学校整体进入安徽省第一批次招生,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列入教育部十三五高校更名规划调整。
过去,高校安排分省招生计划,有些省份可能会安排在一批次录取,有些省份或许安排在二批次录取。不论安排在那个批次招生,只是高考招生录取规则的设置,并不是学校本身存在一本、二本之分。普通人观念里第一批次招生的就是一本院校,第二批次招生的就是二本院校。在网络不太发达的时代,人们对院校层次进行这样粗略的划分和定义,有其合理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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