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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陈女士某夜从梦中醒来,却发现床边有人,陈女士遭捂嘴及面部被打后咬伤对方手指并大声呼救,对方落荒而逃。
11月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嘉定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对犯罪嫌疑人候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嘉定区检察院介绍,2020年8月9日凌晨,睡梦中的陈女士忽然感觉好像有人在床边,这让她一下子就惊醒了过来,一睁眼看见一个短发、黑衣男子在她的床边。正当她想坐起呼救时,犯罪嫌疑人侯某某用一只手捂住其嘴巴以制止陈女士呼救,并用另一只手殴打其面部。在陈女士挣扎反抗过程中,机智的陈女士一口咬住了对方的手指,犯罪嫌疑人候某某努力把手拽了出去,在陈女士大声呼喊的救命声中,本就心虚的侯某某翻窗而逃。
报警后,民警很快抵达了案发现场。经过现场走访、查看案发地周围地形,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跑的阳台只有住在陈女士隔壁的邻居侯某某可以使用,并且周围邻居在听到呼救声出门查看时发现该男子在家,并在陈女士报警后离开现场,去向不明。直到凌晨4时,警方在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回到住地时将其抓获到案。案发后,民警在现场提取犯罪嫌疑人遗落在案发现场的一双拖鞋和一副手套。当被问及为何半夜闯入邻居家中时,侯某某交代:“因为她刷小视频声音比较大,影响我休息,我喝了点酒想进去吓唬她一下。”因为这个离谱的原因,陈女士却祸从天降,被吓得不轻。
检察官介绍,虽然从常理分析,犯罪嫌疑人翻窗入户的目的可能并非为了恐吓被害人,但根据本案在案证据,无证据指向其有窃取财物或者性侵被害人等主观意图。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侯某某采用翻窗进入的非法侵入方式,已经现实侵害到陈女士的居住安宁,根据本案在案证据,能够证实侯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侯某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该院遂对候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网友看法
1、网友玉227053504:要是这位女士刚好手边有剪刀什么的把歹徒刺死了应该是正当防卫吧?
2、网友阿英5951:刷视频会吵人的,夜深我邻居按开关,打游戏我都听得见,我还是有点耳背的。
3、网友宛瑩:有些人刷视频怕别人听不见似的,声音大得要命,楼下刷楼上都听得一清二楚的,特烦
4、网友身心和谐财富道:只是人醒了,后面来不及做别的案
5、网友天天开心2022:真有人会信因为对方手机制造噪音而半夜偷入女生房间?只是当时女生醒来发现,没有发现会发生什么事情真的细思极恐,犯罪分子会实话实说?都是说谎对自己有利!
6、网友立正89:女同胞们晚上刷手机的时候千万要戴耳机啊[捂脸]
7、网友紫风铃105470371:阳台门锁好,谨防坏人进出。[捂脸][捂脸]
8、网友凌云上九霄:陈女士的窗户为啥没关好,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9、网友不凡的萝卜:在自己房子刷视频,隔壁怎么会听到呢
10、网友坦荡的天空if:睡觉不关门吗?
11、网友智者图们4n6:说实话,刷小视频放得很大声确实很影响别人
12、网友我不是佐罗:嚯这隔音这么差?我爸耳背在怹那屋刷视频声音挺大的,但是我们房间门和怹房间门都关上就听不见了啊。
13、网友多元宝:人家刷小视频不可能开高音喇叭看吧,除非住的草棚[捂脸]
14、网友布丁是条狗:我因为对隔壁总是12点之前不睡觉,已经在吃疏肝理气丸了。[流泪][流泪]
15、网友生命V画板:犯罪嫌疑人翻窗入户的目的可能并非为了恐吓被害人。如果是为了刷视频恐吓,第一不能敲门提醒?第二,进屋后看到别人睡着了并没有刷视频,还出手?公安应该再审讯,适当的手段有审讯技巧还是要上的。
16、网友土豆的土豆花:我也是特别讨厌刷视频声音大的,尤其是隔音不好的,扰人心烦
17、网友爱生活的小王123:明明是强奸未遂,却说什么吓唬她一下
18、网友二妹崽481:声音真会传过去!
19、网友叮当77252:睡觉不关门吗?
20、网友英:咋天我也遇到一个,是外面进来的人,在我们上班的地方刷视频把声音开到最大,接着两天都这样,叫保安来给哄走了。大家都喜欢刷小视频,但是千万别应该人家工作和学习,要是耳朵不好就戴个耳机,这样也不应响别人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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