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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工人坠亡 家属索赔160万

来源:南方+客户端 时间:2024-04-11 01:0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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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施工者意外坠亡,谁该担责?不久前,化州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农村建房引起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吴某因自家建房需要,邀请同村赵某来施工,并支付工资。不料,因吊机故障,赵某不幸坠亡。事故发生后,赵某家属起诉吴某夫妇,要求他们为赵某死亡负责,赔偿损失合计160多万元。

吴某夫妇不服,辩称:自己作为房屋建设方,已经为赵某购买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已经赔付33万元,这部分保险赔偿款应当扣减。其次,赵某明知自己没有相应施工资质,仍然承接建筑劳务,同样存在过错,应该自负其责。

承办法官经过认真阅卷,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多方调查取证,将本案的争议焦点归结为两点:一是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是谁,保险赔偿是否应该扣除;二是赵某有无过错,是否需要自己负担部分责任。

赵某的离世不仅给其家属带来精神上的痛苦,赔偿更是关系到家属日后的生活保障,承办法官肩上的责任和压力都不小。

经过查询相关保险条款和解释,并咨询行业专家,结合本案在案证据,承办法官最终依法认定:一、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已经给付被保险人赵某家属33万元,被侵权人赵某的损失扣减后确定为130多万元;二、被侵权人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自己没有建房资质仍然参与建房,并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双重过错,酌定赵某自负40%责任,扣除吴某垫付了27800元,吴某夫妇还应共同赔偿赵某70多万元。

尽管案件已告一段落,但是案件之外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更是人民法院追求的又一价值目标。

对此,为了规避农村自建房相关风险,法官建议:一是鼓励购买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险,并尽可能购买工伤保险,引入第三方分担意外事故风险;二是提供安全、合法的工作环境,加强管理,要求持证上岗,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告知,规避监督管理风险;三是寻找有资质的正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通过书面协议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规避选任不当的风险。

南方+记者 杨建雄

通讯员 陈云

【作者】 杨建雄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网友看法

1、网友用户9001010528160:凭什么要房东赔,承建房老板才是责任人,与工人是雇佣关系

2、网友陈6121433888571:房东赔偿太过分了

3、网友清风china明月:不管对错,死了就得赔钱[捂脸]

4、网友智者戴娜2h:自建房都是承包给瓦工,有事还赔偿吗?

5、网友野花绽放:自建房雇工需签伤亡协议免除已责。

6、网友有缘是爱:如果是房主请点工,就是房主赔,如果是承包出去了,就是承包方赔。如果是用吊机出事故的,这就看有没有跟房主说明,如果没说过而是工人自己用的,这算工人违规,房主担责不超百分之二十。

7、网友乡村小华仔666:签合同提前约定事故责任自负

8、网友公平k在路上:房主没有过错,不应该存承责。

9、网友安逸铅笔sv:160万怎么计算得来的?车祸致死也就80到100万

10、网友羊城莽狗:有关资质那个的司法解释,已经废除了。本案,应该直接援引“个人之间的劳务”按过错承担责任。本案,裁判在用“老黄历”判案,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11、网友东南西北甄选:农村建房,一定要和承包商签约,不然出了问题,承包商麻烦,房东也麻烦。

12、网友热情的面条nsf:我老乡的老妈在广东打工58岁了,每天都加班到晚上九点,然后死了,厂里才给3万块钱呢!一条人命才半年的工资啊

13、网友开朗青山Ta2:太不公平,我们老百姓,坚决反对。

14、网友芳孑A:你说得是理,赚钱的是包工头,不能让房主把好事成坏事,这是良心。

15、网友端庄梦想VN:承包工程,房东不用赔钱吧,人道主义赔偿几万元

16、网友德勇237:这样判不合理 !这个责任有包工头儿负担 ,房主无关 ,

17、网友奇妙雪碧7E:本案可能系杜撰。死者是包工头的雇工 ,包工头责任较大,死者自己责任较大,房东有选任过错,责任不大。

18、网友bogy82:看来还是得包给别人做,这风险对于自然人来说承受不起

19、网友唔该上传头像:这类非刑事还是由村规民约处理比较好,以免把人心都绕弯了!

20、网友道法自然V6:一,二者是劳务关系,二如房东无过错是不用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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