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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刘军在他供电所的办公室里被人刺伤,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凶手是当地因窃电被查处的渔业养殖户罗传坤。
11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上获悉,该院不久前对杀害刘军的凶手罗传坤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传坤认罪,但称其事出有因,罪不至死。目前,罗传坤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3月3日,刘军被评为“感动重庆十大人物”,重庆华龙网在报道中提到:“在处理窃电违法事件中,刘军与窃电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不法侵害,因公殉职。”
渔业养殖户窃电,供电所长带队抓现行
据重庆市第三人民法庭审理查明:2019年6月18日,罗传坤承包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高家村大塘湾鱼塘,从事渔业养殖。同年8月8日,罗传坤与涪陵电力公司签订《低压供电用电合同》。
刘军遇害,与其2021年7月5日带队对该鱼塘突击检查有关。
珍溪供电所两名职工向法庭介绍:2021年6月20日左右,电力公司发布线损过高区域的通报,其中有他们所在的况家堡台区,他们经对比分析发现,用户罗传坤的每日电流值从2021年6月14日开始,出现了夜间三相电流同时为“0”的情况,遂将渔业养殖户罗传坤纳入重点调查对象。
7月初,该职工将该情况向刘军报告。7月5日22 时许,珍溪供电所职工在用户用电采集系统上发现罗传坤电流采集数据为“0”,立即将该情况报告给刘军,刘军随即带队到罗传坤家,发现其正通过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的方式窃电。
据判决书介绍,2021年7月5日23时左右,刘军带队发现罗传坤的鱼塘三相电表箱门开着,电表箱外三根电线通过夹子夹在电表箱里面,明显属于“绕越用电计量表”的窃电行为。
随后,刘军等人在村支书何南山的见证下,对电表箱拍照取证,并对其鱼塘和家里的电器进行登记。
判决书载明:7月6日下午,罗传坤叫上村支书何南山一起到珍溪供电所处理窃电事宜。下午快下班的时候,罗传坤和刘军商量好缴纳违约电费的数额,并在两张空白单子上签字,罗传坤表示一周后缴钱:“罗传坤窃电金额为20341.28元”。
对缴纳违约窃电费用数额不满,刀刺所长
一周以后,2021年7月14日,是罗传坤应当缴纳“违约窃电费用”的日子。下午4时许,罗传坤驾车前往珍溪供电所。
判决书载明:罗传坤驾车来到涪陵珍溪供电所处理窃电事宜。这期间,罗传坤因对违约窃电费用数额和缴纳事宜产生不满,为报复泄愤,到车内拿了一把折叠刀放进裤包来到刘军办公室,向刘军提出分期缴纳违约使用电费被拒后,即从包内拿出折叠刀,朝刘军胸部捅刺。见刘军起身反抗呼救,罗传坤继续持刀连续捅刺刘军胸腹部、头颈部20余刀。
此时,珍溪供电所职工周勇因事刚好走进刘军办公室,见到罗传坤正持刀行凶,立即提起椅子挥打,试图阻止罗传坤。罗传坤转身又去捅刺周勇,周勇用手阻挡并后退时倒地,身负重伤的刘军跑出办公室,罗传坤又追了出去。
供电所职工徐忠林这时正拿着一个塑料盒子走到一楼,听见周勇在楼上喊“杀人啦”,立即冲了上楼,见罗传坤从后用左手把刘军脖子勒住,右手持刀朝他猛刺。于是,徐忠林拿塑料盒砸向罗传坤,试图阻止其行为,罗传坤又对他乱刺,然后跑出供电所,驾车逃离。
判决书介绍,罗传坤逃跑之后,给表哥罗顺荣打电话说他“杀了珍溪供电所的所长和供电所两个人,要去公安局自首。罗传坤说是因为窃电被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不清楚”。村民徐兴明对法院说,罚款金额是30万(注:最终确定为12万)。
判决书称:“案发后,罗传坤拨打110电话投案,在涪陵区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旧址等待民警,后被抓获”。刘军随后被送往涪陵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害人刘军系心脏破裂死亡。被害人周勇为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徐忠林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
2021年7月15日,罗传坤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4日被逮捕。2022年6月3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对罗传坤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其主观恶性极深,判处死刑
一审判决书载明,罗传坤承认自己窃电的行为。罗传坤称,2021年6月15日到7月6日这段时间,除了下雨天担心漏电外,其余时间他从晚上7点至次日早上7点开始窃电。理由是“养鱼没有赚到钱,他想通过窃电省一点电费”。
罗传坤说,他当时请求周勇、刘军分期缴纳违约窃电费用被拒,并认为供电所计算违约窃电费用不实,于是去车内拿出一把折叠刀,到刘军办公室再次要求分期缴纳费用,被拒后就从包里拿出折叠刀,右手持刀继续请求,仍然被拒,他就用手去按刘军的肩膀,被甩开,于是持刀刺向刘军胸部。
辩护人辩称,罗传坤窃电时间共计23天,窃电金额为1968.61元。村支书何南山称,供电所解释的处罚金额计算方式是,罚款按照所有电器24小时计算,算一年多,罚款按三倍计算。供电所要求罗传坤支付32万元罚款。后在协商中谈成16万,最终经谈成为12万。辩护人认为,这是导致该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审法院认为,罗传坤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罗传坤多次通过绕越用电计量装置用电的方式盗窃电力,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关于罗传坤本人和辩护人以窃电涉案金额不足2000元不构成盗窃罪、罗传坤盗窃罪是否构成自首、罗传坤持刀捅刺周勇和徐忠林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刘军对本案存在重大过错等问题,除自首行为外,其余辩护意见均未被采纳。
一审法院表示,罗传坤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但其实施窃电行为被查处,因不满珍溪供电所的处理而产生报复杀人的想法,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虽具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判处。
2022年8月11日,重庆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传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目前,罗传坤不服一审判决,已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网友看法
1、网友秦观鹊桥仙:[祈祷][祈祷][祈祷]不该发生的悲剧……害人害己!
2、网友咸阳老魏:普查遇到电表偷电的,三相电表两相正转一相反转,户主还牛逼哄哄的说:他电力局有人,这表是从电力局出来的。 问他电力局的人是谁?说出来跟你就没关系了,他死活不说。最后领导让电工解决,电工说:我去年电费差四万,你把那个钱补上咱就算了。他乖乖地补了
3、网友吃月饼只吃皮:斩立决,无法无天了
4、网友龚哥杂记:养殖户对处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的,完全没有必要走这一步的,一冲动两个家庭都毁了呀[抠鼻][抠鼻]
5、网友欢快白云W8:窃电金额不足2000元,处理时被你所长算成32万元。是否有这样的计算依据,试想一下,一个养鱼户要养多少鱼的利润才可以挣到那么多钱。你不能因为别人有错你有理,就可以狮子大开口的乱算,也是将养鱼人逼急了,招来杀身之祸。
6、网友大花猫143:偷,动机不纯。自首也不该原谅。支持法院公正判决。
7、网友热情可乐cN222:窃电还有理了要严惩
8、网友昨夜西风凋碧树奈何:二十三天的时间,抛去下雨怕漏电不敢偷,算三天,也就二十天,然后让按一年多算,然后本来偷电时间是晚上,最多十二小时,算二十四小时,这样一算算出来32万,当然杀人肯定不对,但是该供电所长也有错,从三十二万到12万,呵呵
9、网友老皮匠3959:供电部门是一个企业,是否有罚款的权利,偷电属于盗窃应该有警察处理,
10、网友直爽冰淇淋Vs:偷电2000:,罚款32万减为12万,有20万弹性,不知合理合法吗?
11、网友川藏滇藏青藏唐三藏:罗传坤和刘军商量好缴纳违约电费的数额,并在两张空白单子上签字……
12、网友八哥2635566957:本人认为供电所大开其口是杀人事件的导火索
13、网友漫步者wg:本想黑吃黑。结果谈崩了,一场火并死伤惨重。吃江湖饭要懂江湖规矩的。
14、网友快乐的梦想家lp:如今自从电网升级改造后,新电表普遍比老电表快了将近一倍,也就是说在不增加电器的情况下,每年的电费都翻培,这种不达标不合格的新电表自从安装后,老百姓是敢怒而不敢言,而无处申诉,意见很大,这种现象很普遍一直没有得到解诀。
15、网友老周75378388:罗传坤盗窃罪是否构成自首、罗传坤持刀捅刺周勇和徐忠林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刘军对本案存在重大过错等问题,除自首行为外,其余辩护意见均未被采纳。????
16、网友小有名气lyq:盗电不对,但罚款重了
17、网友双溪桥北:供用电规则以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条例规定,能确定偷电时间的按实际时间开始算起,无法查明的按180天计算,此次供电所对窃电电费计算违法,触犯了有关法律条文,也应追求供电所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才对
18、网友艇仔粥4:罗传坤和刘军商量好缴纳违约电费的数额,并在两张空白单子上签字,罗传坤表示一周后缴钱:“罗传坤窃电金额为20341.28元”
19、网友端庄优雅日月无双:偷电引发的罚款是此次惨剧的关键。
20、网友漫步者du:供电所太牛逼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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