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荣教育小编了解到,关于新版重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施行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
视频加载中...
6月1日起,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新版《管理办法》 共二十四条,规定了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超最高等级服务的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单独核定等内容。新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抑制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不合理上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合法权益。
2015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了指导。2019年,《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形式、价格形成机制等作出了重大调整。刚出台的《管理办法》就是在《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修订形成的。
新旧政策主要有三点不同。
(一)调整了价格管理形式。
按照原政策规定,在《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范围内提供服务的住宅及其配建停车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超过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新政策规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一律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新的收费管理办法,只针对6月1日以后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
(二)改革了超最高等级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
原政策规定,超过前期物业服务最高等级提供服务的,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新政策规定,确需超过《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最高等级标准提供服务的,需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严格认定其超等级服务方案,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定该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并作为该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收费标准。超最高等级服务收费的价格形成机制更为完善。
(三)制定了未装饰装修和使用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策。
原政策未明确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新政策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装饰装修和使用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协商确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实际入住业主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新《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第1眼-重庆广电特约记者 蒋欢 编辑 刘向阳 杨笑 王玟茜 刘凌杉
网友看法
1、网友进取小羊Az:为啥不规定没有装修的房子按照物业费减半收取呢?说是新规,对很多问题的解决一点用处都没有
2、网友Emba0001:重庆主城物业费是有点离谱,基本3-5元,是该控制一下了!
3、网友幸运生活家Rs:取消物业才适合民心,实际街道,居委会就是物业的保护伞
4、网友夜猫子300U:我缴费到4月,5月上旬就开始打电话催我交5月的物业费了。[狗头][狗头],你能信这是龙湖的物业?挂龙湖的马甲的还真是不行啊。
5、网友雾都老樊:物业费一个月几百,太贵了
6、网友微风轻拂UxUi:上面说的是只对6月1号以后签的物业合同,以前的只做指导价,意思是以前搞的不一定会降价
7、网友CX79967658:好一个协商确定[大笑][大笑]
8、网友用户9770840673210:现在的物业合同一签就是终身,一点都不合理合法,为什么不规定前期物业合同只签两年,两年后重新签,服务好的物业,业主肯定会继续签,服务差的合同到期可以滚蛋了!
9、网友手机用户3998684391: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没有装修的房子就可以不缴物业费
10、网友第一缕光亮:这个规定貌似没站在老百姓这边呢,还协商……
11、网友尘世不涤:就是对物业服务标准不做规定,一切罔谈!
12、网友多才雪梨XI:3块多物业,小区天天摆摊卖菜,搞得乌烟瘴气的。
13、网友麦子Joe:未装修的收费根本没有协商的余地,买房签约物业基本是霸王条款。这个管理办法制定时应该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吧。
14、网友平湖秋月79615648:我们小区4.8元。人员配备和管理还不如1块的小区,说出来别人都不相信。长达10年了车库一到暴雨就被淹。
15、网友水手lwjlwj:想降物业费,没有门,物业根本不理会新规。
16、网友bug制造者Lg:我们小区3.2,服务跟1.2差不多,已经断缴2年了[捂脸] 还没起诉我,我很着急啊
17、网友自在奶茶O:取消物业
18、网友人8非8草8木:粗略看了下,有点偏向物业单位哟!
19、网友AI卄:停车费也贵的批爆 一个月450
20、网友Alice1571887:15年一纸文件取消空置房50%物管费,24年居然和物管协商减少[打脸]出文件的人差水平
本科普知识由金荣教育发布,版权来源于原作者,不代表金荣教育立场和观点,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